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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教育
春的气息
(2013年07月03日) [查看全文]
我校教师侯世喜获“全国中学语文教学艺术观摩研讨会大赛”一等奖第一名
(2013年04月24日) [查看全文]
    在11月4日举行的泰安市语言文字工作会议上,我校荣获2007年度泰安市语言文字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2008年11月05日) [查看全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
(2000年10月31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第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
2000年10月3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7号公布
自2001年1月1日起施行)
(2005年08月12日) [查看全文]
 第一条 为加强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促其规范、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普通话水平测试(以下简称测试)是对应试人运用普通话的规范程度的口语考试。开展测试是促进普通话普及和应用水平提高的基本措施之一。
  第三条 国家语言文字工作部门颁布测试等级标准、测试大纲、测试规程和测试工作评估办法。
(2003年12月27日) [查看全文]
    测试对象 
    根据国家有关文件规定,1946年1月1日以后出生至现年满18岁(个别可放宽到16岁)之间的下
(2003年10月27日) [查看全文]
测试内容:
  ⑴普通话语音系统,包括普通话声母、韵母、声调、基本音节、变调、轻声、儿化、语调等。
⑵语汇,主要包括《普通话词语表》(“表一”约8000条,“表二”约12000条)和《普通话与方言常用词语表照表》
⑶语法,主要以《普通话与方言常见语法差异表》为准
⑷言语表达与交际,包括有文字材料依据的朗读和无文字材料依据
(2003年10月27日) [查看全文]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人事劳动)厅(局),教委(教育厅),语委(语言文字工作机构),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人事(干部)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事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关于“国家推广全国通用的普通话”的规定,为进一步贯彻中央领导同志关于“推广普通话,公务员要带头”的指示精神,提高公务员的普通话水平,人事部、教育部、国家语委决定,在全国公务员中开展普通话培训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001年12月27日) [查看全文]
为更好地规范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根据国家语委《关于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工作的若干规定(试行)的通知》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规程。
      一、 报名
      1.各测试机构应在每年12月底以前向省普通话培训工测试中心提交下年度测试计划,并做好相应的准备工作。测试计划应抱括测试月份、应试人员类别及人数等内容。
 
(2001年12月27日) [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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