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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考勤要求

[日期:2005-07-24] 来源:  作者: [字体: ]

办公室考勤要求

1、因病、因事(含法定假)确需请假的教职工必须按规定到校长室办理请假手续,经同意后方可离校;

2、因病因事迟到者,必须事前或事后向办公室负责人说明原因;早退、中途外出,不论因公因私,均需向各室负责人请假,说明原因。办公室负责人,对迟到、早退、中途外出情况要如实记载;

3、因特殊情况不能到校请假者,必须在上正课前与学校联系,以便及时调课,无特殊情况不得请人转告,事后及时补办请假手续;

4、因公外出或外出学习培训,必须及时与教务处联系;

5、遵守教学常规,上课不得迟到,擅离教室,提早下课。不得私下随意调课、让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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