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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级电教设备安全使用要求

[日期:2006-03-09] 来源:  作者: [字体: ]
1.各班电化教学设备(电脑、电视机、录音机、实物展示台等)实行班级负责制,班主任负责保管,属非自然损坏(如使用不当造成的损坏)或遗失,均由班级负责赔偿,对故意损坏者除照价赔偿外,视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纪律处分。

 

2.各班电教设备只能由任课教师负责使用,学生不得使用班级电化教学设备。各任课教师必须掌握使用方法,课前作好准备,课后将设备复原并作好使用记录。

 

3.在使用时需先接通电源再闭合开关,使用完毕后先断开开关,再拔去电源,雷雨天气应关闭电视机等设备。

 

4.做好设备的定期保洁工作,禁止将水、杂物接触设备,发现故障及时向电教中心汇报,禁止自行修理。

 

5.班主任应经常检查电教设备的安全,尤其做好多媒体、投影防尘、除尘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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