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公电话费用包干的有关规定
各处室、级部:
为进一步规范办公电话的使用,抑制浪费现象,节约开支,经学校领导班子研究决定,对学校办公电话使用做如下规定:
一、各处室主任、级部主任是本部门办公室电话管理使用责任人。
二、办公室电话费用实行包干,具体规定如下:
1、级部:每月200元,超支部分由级部支付。
2、各处室:
办公室:每月200元
教务处、总务处:每月180元
其他处室:每月130元
各处室超支部分从处室主任工资中扣除。
3、校级领导:每月80元,超支部分从个人工资中扣除。
三、特殊时段(如招生宣传等)造成的电话费超支,经学校研究后给予补贴。
四、严禁拨打信息台和电话聊天,一经发现将对所在处室、级部给予通报。
五、本规定自
山东省泰山中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