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12月22日电(记者 李婧)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近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关于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的指导意见》,指出确保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经费省级统筹、中央适当支持,确保实施绩效工资所需资金落实到位。网友对该政策密切关注,在人民网教育频道的留言里,很多教师网友都感慨:“国家国家,教师终于有盼头了”。
确保义务教育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近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关于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的指导意见》。
会议审议批准了这个意见,决定从2009年1月1日起,在全国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确保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同时对义务教育学校离退休人员发放生活补贴。要按照管理以县为主、经费省级统筹、中央适当支持的原则,确保实施绩效工资所需资金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