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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精神解读四:构建以县为主基础教育质量管理体系

[日期:2011-01-24] 来源:泰安教研网  作者:阚兆成 [字体: ]

   2001年开始实施的以县为主的义务教育管理体制强化了县级政府职责,确保了教师工资的及时、足额发放,有利于县域内学校布局调整和教育资源的优化配置,促进县域内义务教育的均等化,对于中小学义务教育的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

   《国家教育改革中长期规划纲要》把“提高质量作为教育改革发展的核心任务”列为五大工作方针之一。新的形势下提高教育质量关键在于建立新的质量管理体系、转变质量的增长方式,这是教育质量从外延增长转入内涵增长轨道的实质性要求,也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教育又好又快发展的根本途径。

    多年来,我市在教育质量管理方面已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但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如:区域性教育质量管理体制改革相对滞后、教育质量管理与评估缺少系统化和专业化建构、教育质量过程性管理机制不健全等,没有形成科学高效的质量管理运行机制,成为制约教育质量提高的瓶颈。为解决这个问题,借鉴外地先进经验,我们提出了《建立以县为主基础教育质量管理体系的意见》。建立以县为主基础教育质量管理体系是以县为主的义务教育管理体制得创新和发展,是我市教育质量管理体系建设的一个探索和完善,是教育管理从外围建设走向内涵建设、实现高位均衡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对全面提高我市基础教育的质量和效益,深入推进素质教育和新课程改革,保证基础教育健康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以县为主基础教育质量管理体系是一个系统工程,希望各县市区结合实际,积极探索,早见成效。市教育局有关科室要加强统筹协调,推进以县为主基础教育质量管理体系建设扎实深入开展。


   建立以县为主教育质量管理体系的目标:1、总体目标:通过管理体系的整体协调和高效运行,对学校提高教育质量进行有效的督导、监测、评估与服务,为我市学校创造良好的教育条件,使我市学生的综合素质、教师的专业水平、学校的办学水平得到持续发展,促进我市教育质量全面提高。2、具体目标:构建基础教育质量管理服务平台,形成“决策服务”型教育质量行政管理机制,形成“综合服务”型教育质量业务管理机制,形成学校教育质量“自我管理”机制,形成基础教育质量管理督导评估系统。建立以县为主教育质量管理体系的实施措施:构建以县为主的基础教育质量管理组织系统、管理标准与制度系统、管理支持系统、管理实施系统、管理评估系统。以县为主教育质量管理体系的实施步骤:三年内基本形成《管理体系》,分四阶段进行:第一阶段(2011年1月——6月)宣传发动,设立机构;第二阶段(2011年7月——2011年12月)健全组织,研制制度;第三阶段(2012年1月——2012年12月)落实评估,加强保障;第四阶段(2013年1月——2013年12月)运用评估,完善体系。2011年初步建立1至2处县级基础教育质量管理体系模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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