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主招生简介
1、什么是自主招生:自主招生是扩大高校自主权、深化高校招生录取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也是对选拔优秀创新人才的新探索。入选考生均须参加全国统考,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与试点学校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省级招办应向考生选报的试点学校投档;试点学校进行综合评价、自主选拔录取。
2、高校自主招生试点分三类
(一)第一类是高校拿出一定比例的招生计划进行自主招生,通过测试,确定自主招生入选考生名单。考生入选后还要参加全国统考,在录取时可享受一定条件的优惠。
开展自主选拔录取改革试点的高校由教育部确定。2008年有资格进行自主选拔录取改革试点的高校有北京大学、清华大学等68所。试点高校自主选拔录取招生人数原则上不超过其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5%。生源较好的试点高校可适当扩大自主选拔录取人数并报教育部备案。
(二)第二类是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等高校在上海地区实行的自主选拔录取。这些高校录取改革最大的突破在于面试结果即能决定录取与否。
已经被这些学校自主录取的考生,也必须参加高考,但高考成绩只作为录取参考。如复旦大学2008年自主选拔录取453名考生,其中文科73名、理科380名,这些考生是通过“复旦水平测试”、自主申请、专家面试等程序脱颖而出的。
(三)第三类是高职院校的自主招生。考生参加这些院校自主招生测试合格后,可直接被录取,不用再参加高考。
试点招生院校按照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的原则,结合考生高中阶段的学习情况及综合测试成绩,自主确定录取
方案。被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当年高考。未被录取的考生,可继续参加当年高考。
3、自主招生程序
一.试点学校根据本校的实际情况,制订自主选拔录取方案,并纳入本校招生章程,向社会公布。
二.符合试点学校自主选拔录取条件的应届高中毕业生,经所在中学推荐或其他形式提出申 请,由中学向试点学校提供考生在校德智体美发展情况以及获奖、特长等证明及写实性材料 。
三.试点学校组织专家组,按照自主确定并经公示的标准和考核办法,对考生材料进行审查 ,并在进行面试等相关测评、考核后,提出候选人,试点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后确定入选 考生名单。
四.考核通过的入选考生名单须及时报生源所在省级招办备案,并在考生所在中学、试点学 校网站以及生源所在省级招办指定的信息发布平台或新闻媒体上公布。
五.入选考生均须参加全国统考,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与试点学校 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省级招办应向考生选报的试点学校投档。试点学校对先期考核通 过并且符合统考成绩要求的考生,进行综合评价、自主选拔录取。
六.试点学校录取工作结束后,生源所在省级招办应将试点学校自主选拔录取的考生通过本 省级招办信息平台和有关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试点学校须及时将自主选拔录取的已录考生 名单在本校网站上公布。
4、经过教育部确认,在2010年,自主招生高校76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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