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考分离”为课堂教学改革助力
为完善教学管理制度,加强教风、学风建设,严格考试管理,客观、公平、公正地评价教学效果,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的工作积极性,促使学生刻苦认真地学习,提高教学质量,学校对高中高一、高二和高三年级实施了“教考分离”制度。
高三年级的考试按教育局教研室的统考要求执行,高一、高二年级的期中模块学分认定考试由教务处统一组织安排。学校遵照本年级科任教师不命制本年级试题的原则,确立各年级命题人,依据课程标准的要求,参照学业水平考试的要求和试题命制格式,首先制定命题双向细目表进行命题规划,然后依据设定的各知识点命题的题型、难度和分值实施命题。
考试由教务处统一组织进行,各级部按要求规范整理考场,学生按教务处统一编排的考场对号入座,不得私自调换考场,监考教师严肃考场纪律,杜绝各类作弊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