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按照学校部署,积极开展安全教育和法制教育活动,并做到安全教育,纪律、法制教育经常化。认真组织学生参加全校性的广播校会、全体学生大会、安全与法制报告会等。
2、严格执行大型活动审批制度。年级内大型外出活动报学校审批,同时上报安全工作方案及安全保障措施。师生集体外出乘坐的交通工具须经公安、交通部门审验。未经学校批准,学部、级部与班级不得擅自组织夏(冬)令营、春(秋)游等活动。严防师生因远足、登山、游泳等活动发生伤亡事故。
3、严格执行安全工作报告制度,年级内发生伤亡事故或影响青少年身心健康的重要事件,要立即向学校报告,同时采取有力措施进行应急处理。积极配合学校做好安全事故、学生违纪违法事件的处理工作。
4、制订预防学生伤害事故的措施,严格学生管理,严防出现学生间恶性打架斗殴或暴力伤害事件,禁止学生出入网吧及游戏厅、歌舞厅、酒吧等各种不适宜中学生出入的场所,禁止拨打各种特服电话。严防校内小团伙、小帮派滋生和蔓延。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成立学生组织。
5、组织学生生产实习、参加公益劳动及其他社会实践活动等,必须确保学生安全。不以任何形式、名义组织学生从事接触易燃、易爆、有害等危险品或其它危险性活动。不组织学生参加山林等火灾扑救和防汛、抗洪活动。
6、加强对学生安全员的教育和管理,形成多方位、多渠道的安全管理体系。
7、幼儿园要加强孩子对危险品的识别教育。
8、定期召开家长会,与家长配合对学生进行校内校外安全教育。
9、落实《安全教育》校本课程的开设,加强对学生自我防护意识和防护方法的教育。
10、组织学生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类安全演练。
11、利用班会、黑板报等形式对学生进行专项安全教育活动。
12、加强课外活动和校外活动的安全防范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