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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关于举办全市中学美术优质课展评活动的通知

[日期:2013-11-26] 来源:  作者: [字体: ]

关于举办全市中学美术优质课

展评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泰安高新区、泰山景区社会事业局体卫艺办公室(教研室),市直各中学:

为促进我市中学美术教学工作的开展,提高课堂教学质量,同时选拔优胜者参加省教研室组织的初中、高中美术优质课展评活动,经研究,定于201312月下旬举办全市初中美术优质课展评,20143月举办全市高中美术优质课展评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教师资格

1.担任美术教学工作三年以上的现任专职教师。

2.经县市区级优质课评选出的优胜者。

二、参评名额

1. 初中:每县市区各报3名,高新区、景区、市直初中各报1名。

2. 高中:除泰山区外每县市区各报2名,泰安一中、泰山中学各报1-2人,泰安二中、长城中学各报1人。

三、参评课题

参评教师每人执教一节课,课时45分钟,年级及课题从现行中学美术教材中自选一节课。以县市区(市直学校)为单位,将《参评教师登记表》及《参评教师汇总表》(附件12)电子版发邮箱:wxy97@126.com,《参评教师登记表》书面稿由参评教师报到时上交,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评选办法

由评委对每节课打分,根据参评课得分高低排列名次,划定一、二、三等奖各若干名。并择优推荐参加省教研室组织的优质课展评活动。

市直高中学校获得市级优质课奖项的最多2人,剩余人员根据成绩,给予市直高中美术优质课奖项。

五、评选时间

评选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其它

1.参评教师请自备复印所讲课程内容和教案各5份参评时供评委使用。

2.现场备有多媒体、黑板等,教师需准备常规学具,届时提前告知会务组,特殊教具,请参评教师自备。

    3.各单位要积极组织美术教师参加观摩学习。

4.参评教师、观摩教师食宿自理。

附:1.泰安市初(高)中美术优质课展评参评教师登记表

2.泰安市初(高)中美术优质课展评参评教师汇总表

 

泰安市体卫艺教研室

                                            201311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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