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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级规范周查和作业登记实施细则

[日期:2013-11-28] 来源:  作者: [字体: ]

为了更好做好教学常规工作,督促学生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现制定教学常规周查及作业登记实施细则如下:

一、教学常规周查

1、每周检查三个学科的教案、作业批改、学案,依次为:语文、物理、政治;数学、化学、历史;外语、生物、地理。检查时间为每周四下午自习前,交至四楼会议室。

2、教案要求:教案书写字迹要工整,环节齐全,必填项目不能空缺,如授课时间、课型、课题、教法、教具、教学目标、重点难点、教学过程、板书设计、教学反思等。教学过程应包括教师和学生活动设计。年轻教师要备详案。杜绝备课本上大面积整张粘贴学案现象。

3、作业要求:作业分为规范作业和非规范作业。规范作业数量不少于课时数的一半。作业数统计以批改日期为准。

4、学案要求:学案设计规范,符合八环教学法要求。学案数要与课时数相符。

二、作业登记

1、实行每天作业登记制度,由教师或科代表拿作业本到级部登记

2、作业要求要有规范作业和非规范作业。规范作业指作业本,数量不少于课时数的一半;非规范作业指除作业本外的学案、高效全能、听写等,两次非规范作业相当于一次规范作业。

3、登记时以批改日期为准,作业本数量至少是班级人数的一半以上方予以登记。登记时注明全批全改或部分批改,如:1班/全,1班/半。

4、登记的作业必须是批改过的、有批改日期的,由级部值班老师核查后再登记。只收未改的作业不予登记。

 

以上检查结果每周公布一次,贴在级部门口。请各位老师按照以上要求,认真做好落实,规范常规教学。

高二级部

201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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