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泰山中学办公用品招标书
山东省泰山中学(以下称招标人)现对办公用品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的单位参加投标。
一、招标形式:公开招标
二、项目名称:办公用品采购
三、项目要求:根据附表分单项报价,报价含运费。
四、投标人要求:
(一)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设有固定的经营地点,具有完善服务条件,拥有良好的信誉和售后服务。具有独立签定合同的权利,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
(二)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必须交验投标资格证明文件。投标人必须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必须为本年度已年审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
(三)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发生的所有费用。
(四)投标时交纳保证金1000元至我校财务科。未中标人保证金在评标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回;中标人的保证金作为合同履约金在合同到期后全额退还,否则将按有关规定扣除。
五、投标文件编制: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招标文件的下列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如有漏项即被视为废标。
(一)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文件目录。
2.投标报价单。
3.投标人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包括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法人委托书。投标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资格证明文件或投标资格不符合招标书要求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4.投标人单位基本情况介绍。
5.递交相关质量保证承诺、送货承诺、服务承诺书及服务责任人。、
6.投标人认为需加以补充或说明的其它内容。
(二)投标文件分为正本一份,副本一份,并注明“正本”和“副本”字样。正本和副本如有差异,以正本为准。密封并在封签处加盖单位公章。
(三)投标文件原则上不允许有加行、涂改,允许个别补充、修改,但补充、修改处必须由投标人代表签字确认。
六、投标报价
(一)报价:按要求分单项报价(开票价),最后报价合计价。
样品:报价单上的品种,逐项提供样品。
(二)投标截止时间:2014年7月31日5时前。
(三)递交投标文件地点:泰山中学总务处(文化路52号)。
(四)联系电话:0538-6275919 6275128 王老师 裴老师
七、开标
(一)开标时间:2014年 8月1日 9时(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二)开标地点:泰山中学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八、评标
(一)根据招标项目特点,由学校有关部门组成评标委员会。
(二)评标工作的基本准则
1.坚持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2.保护招投标人的各项合法权益、最大限度地实现招投标人的利益;
3.客观、公正、公开地对待所以投标人;
4.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其评审意见承担责任;
5.投标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评标活动,否则废除其投标书。
(三)评标标准
招标文件是评标的依据,投标文件的编制、报价的合理性、履约能力、售后服务是评标的基本标准。
(四)评标程序
1.评标委员会先集体审查投标文件,看是否与招标文件的所有实质性条款、条件和规定相符。
2.评委根据每个投标人(包括资质、质量承诺、送货承诺、服务承诺优惠条件等表现)综合给出评标结果。
3.评标委员会按评标结果确定中标单位。
九、中标
(一)中标通知
1.评标结束确定中标后,招标人将通知中标的投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
2.招标人无须向未中标的投标人解释原因,也不退还投标文件。
3.未中标的其他投标人招标人再另行通知。
(二)履约保证
1.投标人不得串通投标,否则将其投标书视为无效标书。
2.中标人不得转让中标项目,否则将失去取得合同的资格。
3.中标人投标保证金作为合同履约金在合同到期全额退还。
(三)合同签订
1.1中标人从收到中标通知的五日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付款方式为每月结算一次,其它相关事宜另行约定。
2.2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十、投标文件有效期
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具有与合同相同的有效期。其它投标文件在招标人与中标的投标人签订合同后,自然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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