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教备函〔2015〕1号
关于转发山东省电教馆《关于举办
2015年山东省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的通知》的
通 知
各县市区电教站(装备办),高新区、泰山景区社会事业局,市直各学校:
现将山东省电化教育馆《关于举办2015年山东省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的通知》(鲁教馆〔2014〕12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参评作品的项目设置、评比办法、报送要求,按照省电教馆文件执行。
二、参赛学校必须将评选文件通知到每一个学生,不得拒绝任何学生参加评选。
三、参赛学校必须对作品进行评选、面试、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推荐至县市区电教部门;县市区电教部门必须组织评选,评选结果必须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方可推荐参加市级评选。每一级的公示期均不得少于三个工作日。
四、凡参加此次评选的初中生必须参加面试。不参加面试的,取消参评资格。面试由县、市、区(含高新区、景区)电教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市直各学校负责组织本校的面试工作。面试地点需提供计算机、投影机等设备,安装常用的电脑制作软件(允许学生使用自己的电脑)。面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并存档备查。调取录像时,如有缺失,追究相关人员责任。面试通过考查学生的作品演示、创作说明、制作软件的使用、评委提问等环节来确定作品是否属于本人制作的原创作品。凡不属于本人制作的原创作品,一律淘汰,取消参评资格。上报作品时,所有作品均需通过面试测试,严禁放宽标准。
五、电脑绘画中的“和教育”专项和 电脑动画中的“和教育”手机动漫作品及小学、初中微视频(微博英语创作)作品,参赛学生直接从网上报送。市级不组织评审,不发证书。
六、每件作品只能报一名作者。
七、上报截止日期为
八、各单位对于推荐上报的电脑作品要严格把关,杜绝抄袭现象。在评选中如发现抄袭作品,将取消作者参评资格,三年内不能参加市里的评选活动。同时对上报抄袭作品的单位、指导教师和作者予以通报批评。
联系电话:8206357。邮箱:ta8206357@163.com 。
附件:山东省电化教育馆《关于举办2015年山东省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的通知》鲁教馆〔2014〕12号
鲁教馆〔2014〕12号
山东省电化教育馆
关于举办2015年
山东省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的通知
各市电教馆:
根据中央电化教育馆教电馆《关于举办第十六届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的通知》(教电馆〔2014〕189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将2015年山东省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第十六届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指南进行了部分修改,评选类项目和竞赛类项目都有较大调整,请各市电教馆认真组织培训学习。我省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的电脑作品分类、评比指标及相关要求等都按照中央电化教育馆制定的“第十六届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指南”执行。“第十六届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指南”可从中央电化教育馆网站(www.ncet.edu.cn)、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网站(http://www.huodong2000.com.cn)和山东基础教育资源网(www.sdbern.cn)上下载。
二、电脑作品评比办法。
1、各市负责组织本市学生作品的评选,按要求推荐优秀作品参加全省评选。推荐的优秀学生作品应体现学生的特点,避免成人化。学生作品推荐表须加盖学校、县(区)电教站、市电教馆的公章,缺少任何一级公章视为不合格,不予参评。
2、省电化教育馆组织专家对全省各市报送的学生作品进行评选,确定获奖等级,推选出优秀电脑作品,经专家点评、修改后,报送参加全国评选。
三、电脑作品报送要求。
1、各市推荐经过初评的电脑作品,限报50件(小学、初中各20件、高中10件,其中包括健康教育专项作品)。
2、电脑绘画(“和教育”专项)和电脑动画(“和教育”手机动漫)作品及小学、初中微视频(微博英语创作)作品,参赛学生直接从网上报送。具体办法和要求见“活动指南”。
3、需要报送以下材料:
(1)电子文档材料,包括:
① 推荐参评作品内容以文件夹形式建立“ 市2015年中小学电脑作品库”;二级文件夹分别命名为小学、初中、高中;三级文件夹分别命名为电脑绘画、电脑动画(二维)、电脑动画(三维)、“健康教育”专项动画、网页设计、电子板报、生活创意设计、电脑艺术设计、计算机程序设计、8.3D创意设计(创新未来设计)、9.3D创意设计(创新三维设计)、7.3D创意设计(创新未来设计)8.3D创意设计(创新三维设计)、微视频;四级文件夹分别命名为作品名称,内含参赛作品、推荐作品登记表(附表2)、“作品创作说明”(附表3)和作者照片等电子文档材料。推荐作品采取移动硬盘或光盘形式报送,各市要对每个推荐作品进行杀毒,并确保能够运行;
②各市推荐作品名单(附表1)(用Excel填写报表,指导教师限报1人,附注中各市参加活动的学生人数和学校数统计必须认真、如实填写);
③各市“活动”评选类项目组织单位及联系人信息表(附表4);
④评选类项目评审专家推荐表(附表5)。
(2)文字材料,包括:
①各市推荐作品名单(附表1);
②有作者签名的“推荐作品登记表”(附表2)和“作品创作说明”(附表3);
③ 各市“活动”组织单位及联系人信息表(附表4);
④评审专家推荐表(附表5)。
注:以上各项需同时报送电子文档。
4、各市对推荐上报的电脑作品要严格把关,杜绝抄袭现象。一旦发现抄袭作品,经查实后,取消其作者参评资格,三年之内不能参加省里的评选活动。同时对上报抄袭作品的市予以通报批评。
5、各市于
联系电话:(0531)82929986、82955856、89996169
邮寄地址:济南市千佛山南路1号山东省电化教育馆 邮编:250014
希望各市接到通知后,认真学习、领会、把握中央电化教育馆《第十六届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指南》,做好本地中小学电脑作品的评选和推荐工作,使推荐参加全省评选的电脑作品能真实反映学生的电脑制作水平。
附表1:2015年山东省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评选类项目推荐作品名单;
附表2:2015年山东省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评选类项目推荐作品登记表;
附表3:作品创作说明;
附表4:2015年山东省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评选类项目各市组织单位及联系人信息表;
附表5:评选类项目( )市评委推荐表
山东省电化教育馆
附表1
2015年山东省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评选类项目推荐作品名单
市: 报送人: 手机: 电子邮箱: QQ号:
序号 |
组别 |
项目 |
作品名称 |
作者姓名 |
所在学校、年级 |
指导教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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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请务必用Excel填写报表,并提交电子文档。指导教师限报1人。
附:参加本届“活动”评比类项目的中小学校总数: 所,占全市学校总数: %
参加本届“活动”评比类项目的中小学生总数: 万人,占全市学生总数: %
我市推荐的以上 件作品均系学生本人或在教师指导下完成,均符合著作权保护的有关规定,特此确认。
此表的电子表格请于2015年3月20日前报送到sdliucaixia@126.com电子邮箱或从QQ(947932999)上发送。
推荐单位盖章
2015年 月 日
附表2
2015年山东省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评选类项目推荐作品登记表
市: (市级教育部门审核章)
作品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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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大小 |
MB | ||||||
项目名称 |
小学 □电脑绘画 □电脑绘画(“和教育”专项) □电子板报 □电脑艺术设计(生活创意设计) □微视频(微博英语创作) □电脑动画 □电脑动画(健康教育专项) □网页设计 | ||||||||
初中 □电脑绘画 □电脑绘画(“和教育”专项) □网页设计 □电脑艺术设计(生活创意设计) □电脑动画 □电脑动画(健康教育专项) □电脑动画(“和教育”手机动漫) □3D创意设计(创新未来设计) □3D创意设计(创新三维设计) □微视频(微博英语创作) | |||||||||
高中 □网页设计 □电脑艺术设计 □电脑动画(二维) □电脑动画(三维) □电脑动画(健康教育专项) □电脑动画(“和教育”手机动漫) □计算机程序设计 □微视频 □3D创意设计(创新未来设计) □3D创意设计(创新三维设计) | |||||||||
作者姓名 |
性别 |
身份证号码* |
学籍所在学校(按单位公章填写)和年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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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教师姓名 |
性别 |
职务/职称 |
所在单位(按单位公章填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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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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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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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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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 )- | ||||||
作者2寸免冠照片 (建议粘贴电子版,与此表一并打印) |
作者2寸免冠照片 (建议粘贴电子版,与此表一并打印) | ||||||||
作者姓名: |
作者姓名: | ||||||||
学校推荐意见: 推荐单位签章: 年 月 日 |
县(区)电教站推荐意见: 推荐单位签章: 年 月 日 |
市电教馆推荐意见: 推荐单位签章: 年 月 日 | |||||||
我(们)在此确认上述作品为我(们)的原创作品,不涉及和侵占他人的著作权;我们同意作品出版权等公益性应用权属电脑活动组委会。我(们)同意“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组委会”使用我(们)的作品并将其制作成《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优秀作品集锦》出版。 *注:未满16周岁中小学生,按户口本上的身份证号码填写。
作者签名(不得打印或代签):1. 2.
2015年 月 日
附表3
作品创作说明
创作思想(创作背景、目的和意义) |
创作过程(运用了哪些技术或技巧完成主题创作,哪些是得意之处) |
原创部分 |
参考资源(参考或引用他人资源及出处) |
制作用软件及运行环境 |
其他说明(需要特别说明的问题) |
附表4
2015年山东省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评选类项目
各市组织单位及联系人信息表
组织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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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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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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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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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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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 )- |
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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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信箱 |
@ |
QQ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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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请将该信息表电子版于
(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公章)
2015年 月 日
附表5
评选类项目( )市评委推荐表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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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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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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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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熟悉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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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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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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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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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 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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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 )- |
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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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 | ||||||
近三年专业工作简历: | |||||||
推荐意见: | |||||||
注:一、各市推荐3名评选专家。推荐专家基本条件要求:
1、长期从事中小学教育教学工作,教育行政人员、教研人员、教师均可;
2、能熟练操作计算机并至少熟悉2项“评选类项目” ;
3、有高级职称;
4、有中小学一线教学经验或了解中小学信息技术教育教学;
5、熟练掌握计算机操作技术;
6、年龄限制在55岁以下;
7、推荐专家所在单位能够承担专家的食宿费、交通费。
二、组委会进行资格审核后,根据评审工作需要选择确定专家人选和数量,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参加专家评审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