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学校研究决定,为进一步做好上级安全工作要求,学校拟购置部分监控设备(详单后附),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前来投标报价。
一、项目名称:泰山中学新增部分监控设备的招标公告
二、投标人具备的资质: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提供的证明材料内容必须真实、完整、有效;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参加投标者需提供的资料:
参加采购的投标人须持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副本)、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的原件及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同等条件下提供3年内监控施工项目业绩合同者优先考虑(提供已完项目、单位的联系方式,以便核实)。(投标文件要求一式三份。)
四、招标内容(详单后附):
海康监控摄像机(200万像素50米红外)、海康监控摄像机(300万像素50米红外)、电源,支架、视频综合线缆(6*0.4无氧铜)、电源线缆(2*1.0无氧铜)、光缆(4芯)、光缆(16芯)、终端盒、尾纤(SC接口)、收发器(GW-WS01-1310nm)、5口交换机、24口交换机、32路海康录像机、立杆(3M合金材料)、辅助材料及建设施工。
五、投标截止时间:
2015年9月25日下午4:00
六、开标地点:小学部(行知楼)二楼会议室。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四份)须密封后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本公告通过山东省泰山中学网站对外公开发布)
采 购 人:山东省泰山中学
地 址:山东省泰山区文化路52号
联 系 人: 王老师
联 系 电 话:6275128
山东省泰山中学
2015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