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创建“五化五星”基层服务型
党组织有关工作的通知
市直各学校党委(总支、支部),局机关各党支部:
现将市委组织部《关于推进“五化五星”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创建工作的通知》(泰组通字〔2015〕10号)转发给你们,并就做好“五化五星”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创建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要提高思想认识,认真研究部署。今年,局党委先后下发了《关于下发市教育局党委关于进一步加强规范化党支部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泰教党字〔2015〕10号)(以下简称《规范化党支部建设实施意见》)、《关于市直教育系统落实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的意见》(泰教党字〔2015〕19号)(以下简称《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的意见》)、《市直教育系统关于开展“五化五星”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创建工作的实施意见》(泰教党字〔2015〕20号)(以下简称《“五化五星”实施意见》)等文件。《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的意见》、《“五化五星”实施意见》和《规范化党支部建设实施意见》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各学校党组织和局机关党组织履行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扎实推进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的重要遵循,是从严治党新常态下巩固、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的重要载体和有力抓手。市直教育系统各级党组织要从落实管党治党责任、保障“四个全面”的高度,充分认识这三个文件的重要意义,专题研究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任务分工,精心安排部署,确保把文件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二要细化各项制度,夯实抓基层党建责任。《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的意见》对市直学校党组织以及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责任提出了明确具体要求。各学校要按照有关要求,进一步健全落实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责任制。各学校要认真研究,逐项细化落实,进一步完善抓基层党建责任制体系和工作机制。各党组织书记要带头研究、带头部署、带头落实,对文件中的每项制度和要求,都要明确目标任务、工作进度和责任单位,确保各项制度可执行、可监督、可检查、可问责。
三要紧密结合实际,加快推进“五化五星”创建。《“五化五星”实施意见》对基层党组织开展创建工作和星级评定的标准、程序、步骤都提出了明确要求。各学校要坚持标准化要求、项目化推进、网络化服务、责任化落实、制度化规范,紧密结合本单位实际和基层党组织职责任务,按照《规范化党支部建设实施意见》有关要求,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要进一步细化创建工作规范,使目标更加明确,重点更加突出,更加切合党组织实际,符合党员群众的需求。各学校党组织要建立2015年度抓基层党建责任清单,明确重点任务和完成时限;要明确党建基础项目、党组织书记党建项目、民生服务项目和特色项目。10月底前,局党委将对各学校党组织建立党建责任清单和有关项目的情况进行抽查审核,对进展缓慢、不扎实不认真、作风不严不实的要进行通报,并约谈学校基层党组织负责人。
各学校党组织要加强领导,精心安排,按照“五化五星”规范标准,进行自评,研究确定星级等次,于今年11月上旬前将自评结果报市教育局机关党委。五星级党组织由市委组织部代市委授予星级称号,四星级党组织报市直机关工委审核并授予星级称号,三星级以下党组织由局党委审核并授予星级称号。
《法人单位党组织有关情况统计表》 、《“五化五星”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创建工作推进措施统计表》、《市直学校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责任清单》10月15日前发送市教育局机关党委邮箱jgdw9065@163.com。
附件:
1.关于推进“五化五星”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创建工作的通知
局机关党委
2015年10月10日